學校各單位:
按照上級統一安排,結合學校工作實際,現將學校2016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4月2日(星期六)、4月3日(星期日)、4月4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,4月4日(星期一)學生上晚自習。
教務處、各院(部)要做好教學工作安排。放假前各單位要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檢查,并認真安排好節日期間的值班、衛生和安全保衛等工作,確保校園和諧安全穩定。
值班期間若有重大問題按要求及時上報信息。
辦 公 室
2016年3月25日